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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礼泉县烽火镇新庄村青年王备战,在泾阳县泾桥派出所内被打死。该案涉及该派出所正式民警两人、合同民警多人,这桩公诉案一拖就是15年。这期间,被告民警张忠义、靳小明先后多次取保候审,两名合同民警至今在逃。
昨日,该案由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指定三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三原县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
23岁男青年被刑讯逼供
1992年12月30日晚,23岁的王备战与同村的王三保、杜治军,经过泾阳县太平乡开堡村回家时,被泾桥派出所民警张忠义、靳小明及李权民、张忠涛、李奇、刘小良(后两人在案发后未被公诉)等合同民警以有嫌疑为由拦住审查。
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在盘问审查中,以上人员对王备战进行了殴打,随后又将三人带回派出所继续审问。1992年12月31日上午,王备战在接受审查时喊叫肚子疼,无法进食。据当事人王三保讲,1993年1月1日,他和王备战都被铐在派出所会议室的乒乓球案上,1月2日,王备战已被打得大小便失禁,但派出所民警还是对他拳打脚踢。晚上,王备战整夜疼得呻吟。1月3日上午9时许,他发现王备战不动了,反复呼叫也没有了反应,才大声叫喊:“打死人了!”这才有人来。民警让他背着王备战赶往泾阳县医院,医生检查时就说人已经死了。案发后,王备战的母亲陈凤琴走上了长达15年的上访之路。2005年7月29日,陈凤琴拿到了“经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对王备战尸体检查,结论为系肠破裂引起弥漫性腹膜炎合并中毒性休克死亡”的尸检告知书。
案件审理曲折离奇
据2007年11月27日中共泾阳县委政法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王云芳反映其弟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