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率先在全国地级市实施门诊医疗保障;二是率先由地方政府财政对农民工进行补贴缴交社会医疗保险费;三是率先在全国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和职工缴费水平、待遇标准的统一,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并争取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中,实现医疗保险全覆盖;四是率先在全国达到95%以上的城乡一体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住院基本医疗费报销比例,属全国最高。
新医保惠及数百万人
李毓全在会上指出,这次医保改革,不仅仅是两种医保制度的统筹,同时也提高了保障水平,群众享受的医疗保障更为全面,实惠更多。一是为镇属单位职工和城乡居民共431万人增加了普通门诊医疗保障,费用报销60%,不限金额和次数。二是统一了住院和特定门诊待遇,111万名城乡居民参保人的住院费用最高报销限额,从每年3.5万元提高到4万元,报销比例从70%提高到95%;特定门诊的报销限额从每年1000元至5000元,提高到3000元至4.5万元,实现了与职工参保人的统一。这是一项民心工程,市委、市政府已经将这项改革列入年内要为市民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
财政每年补贴2.3亿元
市社会保障局局长梁冰在对政策进行介绍时表示,仅以今年底计划扩面后的参保数据计算,财政需对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参保人共补贴2.3亿元/年,比原来增加约0.9亿元/年。补贴金额之高,反映出市委、市政府对做好此次医改工作的决心,对广大城乡居民和新莞人的关心和重视。
具体补贴情况为:一是对职工医保参保人的补贴,今年需补贴5814万元;二是对原居民医保参保人的补贴,今年需补贴1.7亿元,比原来增加0.3亿元,其中今年每人需补贴110元住院医疗保险费及45元门诊医疗保险费,合计155元/人·年,比原来增加了25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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