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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通化电 日前,辉南县的刘刚驾车不小心追尾,将一大货车司机撞死。为刘刚打工的张强为了感恩于老板,竟然挺身而出,主动为老板承担责任。经过辉南警方调查,张强并不是真正的肇事者,4月12日,刘刚迫于各方面的压力来到辉南公安部门投案自首。
4月8日19时许,在辉南县朝阳镇城区南出口路段,发生一起机动车追尾造成1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案发后,辉南县交警大队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勘查取证。现场有一叫张强的男子,自称是肇事司机。民警在询问张强时,该人没有一点肇事后的焦躁心理。据张强讲:当时他驾驶一辆奥迪轿车由南往北行驶,由于注意力不集中,撞到一辆停在路旁的大货车尾部上,将站在货车尾部查看货物的驾驶人撞倒,致该人当场死亡。民警随即将张强带回交警大队调查。
办案民警在案情分析会上发现一个疑点:事故发生地点路段宽直、视线开阔、路灯明亮、车辆和行人稀少。而且张强当时精神状态很正常,不是酒后驾车,为什么会发生追尾事故呢?民警再次对张强进行询问,张强仍一口咬定是其驾车肇事。民警对张强的行动时间进行了确认,最终确定案发时张强并不在现场,肇事者另有他人。在民警说服教育下,张强说出肇事者是他的老板刘刚。
原来,犯罪嫌疑人刘刚肇事后离开现场,担心地向张强说出事实真相。由于刘刚平时对张强不错,张强听后,出于感恩之情,主动提出为老板刘刚顶罪,并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刘刚迫于各方面的压力,于4月12日主动来到辉南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目前,死者的相关善后事宜已处理完毕。(文中人物均化名)
(本文来源:城市晚报 作者:赵鸣 李韶宇 王耀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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