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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生一个,为何我光荣不起来”
一单亲母亲起诉要求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法院认为她的前夫再婚后再生育,故孩子不算独生
时报讯 (记者 杨正飞 通讯员 王创辉 邓潮辉) 邓秀琴与丈夫刘锦辉生育一子后离婚。刘锦辉再婚生育二子,邓秀琴要求当地政府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遭拒,遂将政府告上法院,两审均败诉,
邓秀琴与刘锦辉结婚生育了一个男孩邓应洪,1994年离婚,儿子跟邓秀琴生活。邓秀琴再婚,没有再育,后再次离婚。刘锦辉则非婚生育了一男孩后才登记结婚,并再育一子。
邓秀琴认为,自己只生了一个小孩,符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就向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提出领证要求。但石排政府认为邓秀琴不符合条件,拒绝了她的要求。邓秀琴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石排政府发证。
法院一审认为,邓秀琴虽然只生了邓应洪一个小孩,但邓应洪的生父刘锦辉却生了3个,因此,邓应洪不是独生子女。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的决定没错。邓秀琴却表示,反正自己只生了一个孩子,前夫是否再生育,在法律上没有半点关系,遂决定上诉。
双方当事人讼争的焦点在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是什么?邓秀琴是否符合这些条件?
二审法院认为,法律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才符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邓秀琴与刘锦辉是生育邓应洪的夫妻。其中,刘锦辉并未自愿终身只生育邓应洪一个子女,而是另与他人再生育了两个男孩。据此,邓秀琴独自申请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