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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与一女士产生好感,不久,老汉提出分手,可女方却不同意
为躲“青春损失费”老汉无奈离家
■本报记者 卢真珍
本报讯 家住马栏街道兰青社区的60多岁老汉张立(化名),这几天可算是回家了。他离开自己家到女儿家住已经有半个月了。虽然回家了,可老人仍心有余悸。他对社区工作人员说:“我可得提高警惕了,不能被讹上‘青春损失费’。”
张立今年60多岁,老伴去世近五年了,他一直是一个人生活,子女不在身边,只在周末休息的时候回来看望父亲。因此,大部分时间张大爷都感觉很无聊。因为自己在家闷得慌,就经常到公园去打太极拳、打扑克、跳老年健身舞等,不愿意自己呆在家里。今年2月,张大爷在学跳舞时,认识了一位年近50岁的妇女刘丹(化名)。两人聊天时发现彼此有着几乎相同的经历,刘丹也没有老伴,独自生活。时间不长,他俩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再加上彼此都有好感,刘丹很快就搬到了张大爷家住。
最初,俩人互相有个照应,相依相伴,感觉还不错,可是生活了两个多月后,张大爷认为刘丹的一些毛病就暴露出来了,张大爷说:“她好吃懒做,自己的钱不花,总是想方设法花我的钱,我也就是退休的,她那样大手大脚地花钱让我承受不了。”可是张大爷不想撕破脸皮,就好言和刘丹商量,“我感觉咱俩人在一起不合适,还是分开吧。”可没想到,无论他怎么说,刘丹就是不走,还反咬一口:“提出分手可以,你必须赔偿我青春损失费。”张大爷气得没办法,只好找到兰青社区和外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