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给姜翠倒了一杯水,然后我们一人一张床休息了!”高武事后说。而姜翠却说,当晚高武对她进行了“伤害”。
第二天,趁着高武出去买早点,姜翠回到了学校,让导师带她去医院治疗。医院诊断,姜翠的伤为“外伤致其面部软组织挫伤,双眼挫伤,右眼出血等”。
电话骚扰激怒前女友
治疗过后,两人决定协商处理此事。在双方家长的要求下,学校提供了一个场地,让他们自行调解。“姜翠的父亲说,培养一个孩子不容易,要求我们不要处分高武,只要他赔偿医疗费就可以了。”一个知情老师说。
2006年8月,两人签下了调解协议,协议中约定,此次殴打事件,高武负所有责任。而姜翠在出院后的继续治疗费用共计12万,由高武承担,首付7万元须在第二天打到姜翠账上,余额在2007年4月1日前支付。如果姜翠在一年后眼睛还是没有好转,姜翠将保留追诉高武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天,高武把七拼八凑的7万元打到了姜翠户头上,随后离开南京,但让姜翠没想到的是,在以后的日子里,她还经常遭到高武的电话骚扰。
10月底,姜翠对眼睛进行复查。“我被他打得视网膜脱落,医生说眼睛有可能完全失明,是好不了了,这个时候,我的心情坏到了极点,想起他对我的种种伤害,我报了警。”
2007年2月,公安机关对此案正式立案调查,并对姜翠的伤势进行鉴定,鉴定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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