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手术为何没有手术记录?一个正规的手术,在李佳香索要手术记录的时候竟然没有,一个没有手术同意书和没有手术记录的手术,怎能让患者信服呢?
李佳香一审代理人焦红杰律师昨天也参加了听证,他说:“‘心肌活检术’是高风险的有创操作,患者应当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而该所在为李佳香进行“心肌活检术”前,没有任何关于风险告知的内容,没有签署手术同意书,严重侵害了李佳香的知情同意权。而医学会以1998年1月9日李佳香致何教授、杨教授的亲笔信认定其术前已征得她的同意,却忽视了手术时间为1997年11月29日已经进行了该手术的事实,两个时间是颠倒时间次序,完全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关于必须在手术前签署手术同意书的相关规定。鉴定所依据的事实不当,必然导致整个鉴定结论和法律依据的错误。”
该所的代理人认为:“这是一个简单的垫付款纠纷案件,双方有协议为证,不属于医疗事故,该所不存在过错,李佳香应当赔偿该所为其支付的垫付款及鉴定费,而李佳香主张的人身损害赔偿是另一个法律关系,已经在鉴定结论出来后撤诉。”
原该所的副所长,现楚雄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副所长毕增满告诉记者:“当时我们与上海的专家搞一个技术讲习班,一共有七八名心脏有疾病的患者接受了心肌活检术,当时我带着很多人员参观了现场,心肌填塞属于心肌活检术的并发症,不属于医疗事故,李佳香是所有患者里面唯一一个发生突发状况的人,事情发生后,该所出于人道主义积极解决,提出给予3万元的赔偿,但她却以赔偿过低拒绝了,后来诉至法院后,权威的鉴定机构认定我们没有过错,所以我们按约定索赔垫付款。”毕副所长透露,他与李佳香曾经同在州医院上班,医院医生曾告诉他,李佳香患有抑郁性精神分裂。
记者在李佳香家里看到,整个阳台全部堆满了针水瓶子和药盒,李佳香表示:“10年来,我被药物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