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新以临汾二中建设工程指挥部负责人之一的身份出现。但任副区长时的办公室还一直归她使用。
2008年3月,在没有进行任何公示的情况下,段春霞突然被任命为了尧都区区长助理。坊间传言,段此次复出是尧都区委3月5日凌晨开会突击任命的。
这个传言,该区委组织部部长杜敏付对媒体是这样介绍的:段春霞被撤下来后,因为以前搞拆迁工作很不错,所以暂时协助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李小平在二中负责扩建工作,但区委没有对其任命任何职务。而这次段被任命为区长助理,是区委常委会研究过的。
媒体曝光后,网上网下一片哗然。最新的一则消息是,临汾市委已责成尧都区委废止了关于段春霞同志工作安排。又是突击。
她到底冤不冤
看起来,段春霞同志有点“冤”。这几天网上所见,都是她的同一张照片:眼圈发黑,目光散乱。她好像没做什么缺德事,却在职业生涯的最近两年,尤其是最近一段时间饱受挫折。
任免她时,就有当地官员表示惋惜,言称段春霞同志“能力很强”。但新的任命又遇上强大的抵制。新华网上的黑体评论标题很吓人——“敢用黑砖窑干部,临汾不怕中央”?未经公示就任命,而且是被处分还不到一年的“问题”官员?
继续追问的话,是不是因为临汾怕中央,段春霞才被二次免职呢?答案选择“是”的话,那么在3月任命段的时候,临汾就不怕中央了吗?逻辑上不通。何况,如此解释,段春霞便有点冤了:自己职务的任免,自己做得了主吗?
我国公务员法及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公务员任职前都必须进行公示,并且,受撤职处分的公务员两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而今,段春霞既没有广泛征求意见,免职还未到两年,便重新启用,显然于法不合。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