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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即日起,全市将对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标准进行统一上调。对于在2006年12月31日前参保的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保关系在五城区和高新区的,月基本养老金将统一调高至440元;社保关系在其他区(市)县的,月基本养老金则将统一调高至308元。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在今年12月20日前,把增加的养老金及时兑现到符合条件的征地农转非人员手中。
据了解,此次对全市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的调整按两步来走。
第一步先调整在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按《成都市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相关规定,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和女年满50周岁及其以上年龄人员的养老金标准。
据介绍,在2006年1月以前参保的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及以上人员,通过2005年和2006年两次养老金调整,已统一调整为400元和280元。而在2006年12月31日以后的新征地农转非人员中的这一类人员则已按400元和280元的标准缴纳了养老保险费和享受养老金待遇。因此,目前仅有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的新征地农转非人员,仍在执行300元和210元的标准。
此次调整首先调高了这一部分人的基本养老金基数,社保关系在五城区和高新区的,月基本养老金基数调整为400元;在其他区(市)县的,月基本养老金基数调整为280元。
在将所有参保的农转非人员的月基本养老金基数统一调整为400元和280元的标准之后,2006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保的男年满60周岁和女年满50周岁及其以上年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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